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,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、环境监理合同等,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,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。摘自: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环办[2012]5号
发展现状
1995年我国首先在世行贷款大型项目——黄河小浪底工程中引进了工程环境监理管理模式。
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、铁道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青藏铁路、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等13个国家重点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监理试点。
2004年《关于开展交通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》 (交环发[2004]314号);《关于在建设项目中推行环境监理的通知》(浙环发[2004]23号);海南省“三亚大隆水库工程”首创海南省对大型水利工程进行环境监理的例子。
2010年6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环办函[2010]630号文件《关于同意将辽宁省列为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的复函》。
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环办函[2012]5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》
2011年至今,国家环境保护部已举办多期环境监理人员培训班,为环境监理工作开展储备人才。